时间:2026/8/26
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
吉价鉴协字〔2026〕22号
关于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评审的通知
为了推进全省价格鉴证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,提升价格鉴证评估师的执业水平,根据2021年吉价鉴估协字〔2021〕23号《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评审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每年评审晋升一批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,现将2026年延期评审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资格条件
(一)申报晋升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,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本人取得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连续执业6年(含6年)以上,每年度都出具过价格鉴证评估报告;
2.本人具备涉案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;
3.本人执业印信在本协会备案;
4.本人身体健康,年龄在70周岁(含70周岁)以下;
5.本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
6.本人参加继续教育(培训)3次以上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执业年限4年,继续教育1次,破格申报:
1.获得金融、经济、资产评估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;
2.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、经济专业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;
3.公开出版涉及价格鉴证评估专业著作。
(三)具备以上报名条件,应提供下列评审考核材料:
1.2000字至5000字价格鉴证评估工作业绩报告;
2.2000字至5000字价格鉴证评估论文;
3.执业各年度价格鉴证评估报告(原件)。
4.公开出版涉及价格鉴证评估专业著作(封面、封二、目录、封底)复印件;
5.省级以上刊物刊登的价格鉴证评估论文复印件;
6.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、经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;
7.国家统一考试注册会计师、造价师、资产评估师、价格鉴证师等证书复印件;
二、材料申报
申报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评审材料,一式3份(附电子文档,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4纸印制,左侧装订),须加盖单位公章,申报人本人和所在单位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承诺签字。
申报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评审材料,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:
(一)《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申请表》;
(二)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;
(三)本人价格鉴证评估执业年限原始证明;
(四)本人涉案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执业登记证书;
(五)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;
(六)本人执业印信在本协会备案证明;
(七)本人参加继续教育(培训)证书复印件;
(八)获得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、经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(九)本人取得国家统一考试注册会计师、造价师、资产评估师、价格鉴证师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;
(十)公开出版涉及价格鉴证评估专业著作(封面、封二、目录、封底)复印件;
(十一)省级以上刊物刊登的价格鉴证评估论文复印件;
(十二)2000字至5000字价格鉴证评估工作业绩报告;
(十三)2000字至5000字价格鉴证评估论文;
(十四)本人获得各类荣誉、奖励证书复印件;
(十五)执业各年度价格鉴证评估报告清单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26年8月26日至9月23日,将装订好的材料邮寄到协会。
地址: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7号
电话:0431-80603179 (协会秘书处收)
四、评审相关事宜
(一)申报评审材料,同时缴纳报名评审费每人600元,用于评审工作。
(二)申报评审报名费缴纳后,因不具备资格条件、申报程序错误、材料不全等,或被取消评审资格,以及评审未通过的人员,报名费一概不退。
(三)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,或申报评审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,取消参加评审资格。
(四)评审结果预计2026年10月中旬公式。
五、报名相关事宜
报名评审费汇至:
单位名称: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德支行
开户行账号:07150301040015679
六、评审标准
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评审标准,以申报材料和论文答辩为基础,进行评价审核。
评价实行百分制,综合得分90分以上,由评审委员会例会审核投票。详见《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评审实施细则》。
附件1:《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评审实施细则》
附件2:《高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申请表》
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
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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